招标补遗书(第 1 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涉铁项目-监理项目(招标编号:XM2025GZBC-JWTDZTGC-0001)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涉铁项目-监理项目第1次澄清: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描述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均修改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