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补遗书(第2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涉铁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XM2025GZBA-JWTDZTGC-0001)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涉铁项目(施工总承包)第2次澄清回复/修改:
1、请问建筑工程一切险如何计取?
答:自行综合考虑。
2、与招标文件一同下发的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中所显示的主要工程数量表中的数量不一致,请问是否有误?
答:工程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中的工程数量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
3、请问投标函工期是否填写为“暂定7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署的开工报告为准,于2025年10月31日前具备通车条件”?
答:可以。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2025年 1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