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时间:2024-08-26
评审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以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函格式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公安局
地 址:团风县团风镇人民路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杏红、高婵
电 话:0713-******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