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9402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24]0904
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南港工业区人工湿地至污水厂管线二期工程-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南港工业区人工湿地至污水厂管线二期工程-市政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 DN800 污水管道长 2050.00 米,同步配套管线切改、建设阀门井等附属设施,包含建设单位所发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15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5年04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投标资格,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 10 年
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需提供近 3 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
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 标 人:******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杨(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华港东街19号
邮政编码:300280 联系人:冯立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贾力夫(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高新区海鑫广场 4 号楼
邮政编码:300459 联系人:南晓霞、凡志凤、周鑫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4年09月1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冯立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华港东街19号
******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南港工业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开审批〔2024〕1165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75872.94 万元,资金来源为 自筹及其他资金:75872.94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5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限公司 受******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16时00分。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 广场 4 号楼(携带上述资料及投标确认截图、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领取资格审查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法定代表人:刘杨(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华港东街19号
邮政编码:300280 联系人:冯立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贾力夫(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高新区海鑫广场 4 号楼
邮政编码:300459 联系人:南晓霞、凡志凤、周鑫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4年09月1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冯立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华港东街19号
******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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