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龙湖大酒店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001
各(潜在)投标人:
永定龙湖大酒店装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具体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具备有效的(含开标当日)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修改为:“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具备有效的(含开标当日)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