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学院丹江校区19号学生宿舍楼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学院丹江校区19号学生宿舍楼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学院丹江校区19号学生宿舍楼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及运营情况的摸底核实;各类招标公告、合同及文件的草拟修改;项目招标的发布、组织、评审及资料的备案、汇编、存档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学院丹江校区19号学生宿舍楼施工招标代理服务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单位应提供本单位2024 年 1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单位提供本单位2024 年 1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的备案截图证明;
7.申请人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人员配置(含项目负责人)在 5 人以上(含 5 人);
②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提供 2024 年度1 月至今在本招标代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8.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属规范的开标评标室(提供产权证或有效租赁合同,提供办公场所和开标评标室图片,并能接受实地考察验证);
9.投标单位应出具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必须携带交验的资料:
1.申请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2022、2023全年在现单位缴纳社保的个人发票或单位统一缴费表复印件并加盖社保局公章。
五、磋商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学院北新街校区2号办公楼305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及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9:30前
2.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5日9:30整
******学院北新街校区二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方式:******
******学院基建工程招标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