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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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四楼环评与生态管理股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全文链接 |
1 | 关于西康高铁柞水连接线(隧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柞环批复〔2024〕8号 | 2024年7月10日 | 柞环批复〔2024〕8号关于西康高铁柞水连接线(隧道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稿).pdf |
2 | 关于三八妇乐木耳精深加工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柞环批复〔2024〕9号 | 2024年7月10日 | 柞环批复〔2024〕 9号关于三八妇乐木耳精深加工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