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9月至2024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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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洛南县洛河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 | 采购内容:在洛南县境内洛河干流(128km)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要求,参考《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1232-2021)、 等标准规范,开展排查工作。;主要功能或目标:在全县行政区内的洛河干流。起点:经度109.******1,纬度34.******8;终点坐标:经度110.******8,纬度34.******0。按照《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21),将入河(湖)排污口分为4个大类15个小类,分别为工业排污口(工矿企业排污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工矿企业雨洪排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雨洪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其他排口(大中型灌区排口、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排污口、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其他排污口),医疗机构设置入河(湖)排污口的参照工业排污口中工矿企业排污口管理。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要求开展摸排工作,摸清掌握各入河排口名称、行政区划、详细地址、地理位置、入河类别与方式、受纳水体、周边环境、污水来源、排水特征、异常状况、水质水量同步检测结果等的信息,文字描述以及影像资料和排查过程信息等,建立排污口名录。;需满足的要求:(一)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具有同类业务经验的企业; (三)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不接受外商直接持股企业的参加。。 | 38.00 | 2024年10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
2024年09月14日